剑图公告

广东省第十三届盲人诗歌散文朗诵暨第九届盲人散文创作大赛(梅州初赛)

来源:系统管理员 | 时间:2023-02-16 11:12:07 | 浏览:626

为保障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促进盲人阅读推广活动更广泛开展,2023年2至5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举办“礼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广东省第十三届盲人诗歌散文朗诵暨第九届盲人散文创作大赛。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为各地级市选拔赛,选送成绩优异者参加全省决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梅州市剑英图书馆、梅州市盲人协会、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梅州市图书馆学会

协办单位:全市各县(市、区)图书馆

 


二、诗歌散文朗诵大赛要求

为扩大活动覆盖面,让更多的盲人参与活动,上一届朗诵大赛决赛一、二等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此次比赛,请勿报名。 

(一)截稿时间和投稿邮箱

2023年4月21日,初赛朗诵视频、朗诵文稿(需注明作者)报送邮箱mzjytsgbgs@163.com。选手初赛朗诵视频将在决赛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展示。视频格式要求如下:

1. 视频采取横屏录制方式,录制镜头完整,录制过程中无分镜头,不能切镜头。

2. 视频背景环境要求简洁、美观,周边无噪音干扰。录制现场可播放背景音乐,音乐声音不要过大,不可在后期添加背景音乐。

3. 视频请勿进行后期配音、剪接、渲染、添加字幕等后期制作。

4. 视频建议分辨率≥1920*1080,码率≥5000kbps,采用mp4、mov、mpg、mpeg等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


(二)作品要求

围绕大赛“礼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主题,内容感染力强,具有时代精神,体现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反映盲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读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每个朗诵作品用时不超过5分钟。


(三)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 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时代感强。(2分)。

2. 朗诵规范,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语调、重音恰当,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很好把握诗歌散文的节奏。(2分)。

3. 朗诵流畅,声音洪亮,表达自然,表情丰富,能通过情感的变化反映诗歌散文的内涵。(2分)。

4.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乐曲、舞蹈或以其他富有创意的形式朗诵。配乐、配景、舞蹈、服装等同诗歌散文的韵律、内涵相协调。(2分)。

5. 朗诵者姿态大方,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形体与情态语言同舞台空间、会场气氛等相协调。(2分)

 


三、散文创作大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

围绕大赛“礼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主题,注重思想性,凝聚正能量;注重艺术性,强调艺术价值。


(二)作品体裁

散文(字数一般限制在3000字以内)。


(三)作品格式

须为word格式,标题为宋体三号字体,加粗,居中显示;正文为仿宋小四字体,两端对齐;文档左上角用黑体五号字体,以“地市+作者+文章题目”形式标明作者信息。


(四)作品版权

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刊物或赛事公开发表。本次参赛作品的默认版权及使用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五)参赛对象

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中的视力残疾人。


(六)参赛方式

各市(区)参照决赛组织机构成立初赛组委会,通过举办选拔赛,选送不超过五篇的代表作品参加全省决赛,每篇入围作品作者仅限一人;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填写散文创作大赛信息表(见附件中表一),连同参赛作品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mrsglsds@163.com


(七)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入围决赛的作品进行评选,并于4月23日前公布获奖作品名单。获得奖项的参赛选手将随同诗歌朗诵比赛决赛选手赴穗参加散文创作交流会暨文学知识讲座活动,现场颁奖。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分别评选出诗歌散文朗诵和散文创作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大赛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优秀指导奖若干名。



五、相关附件

信息反馈表(点击下载并填写)

附件1:广东省第十三届盲人诗歌散文朗诵暨第九届盲人散文创作大赛信息反馈表(表一、表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