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馆的服务效率,尽最大努力满足读者的自习需求,自4月9日起,读者可凭身份证(借书证)在我馆外借书库及报刊阅览室自习。
自习区是公共资源,每位读者都有使用的权利,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我馆自习区管理规定,一人一座,保管好个人物品,离开时带齐个人物品并清理桌面,将椅子归位。
希望广大读者对我馆的工作给予支持和理解,共同维护整洁良好的自习环境,共同建设文明和谐图书馆!
附:
梅州市剑英图书馆自习区管理规定
自习区是我馆向读者提供的公共资源。为充分利用自习区资源,营造良好的图书馆环境,制订本规定。
一、 自习区“一人一座”,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座,不得为他人占座。
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如需交谈,近距低声,手机震动,外出接听。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墙壁上刻画张贴。
四、个人物品,妥善保管,丢损自负。
五、离开自习区时带齐个人物品,清理桌面,椅子整齐摆放。
六、如遇特殊情况,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