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图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梅州市廉洁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 时间:2013-08-02 18:02:31 | 浏览:2337

尊敬的各位读者:

  为配合今年纪教月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和倡导全市人民用阅读点亮中国梦。根据市纪委、市文广新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馆实际,在纪教月期间全市开展廉洁读书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弘扬“厚于、诚于信、敏于行”新时期广东精神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图书馆的资源优势,不断拓展廉洁文化“六进”渠道和载体,倡导全党、全社会读廉洁书籍的良好风气,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打造廉政文化建设品牌。

  二、活动主题

  读廉洁书籍,扬清风正气

  三、活动时间

  2013年7月-10月

  四、活动内容

  1.设置廉洁读书专区(专柜)。市纪委向市剑英图书馆赠送了廉洁书籍一批,市剑英图书馆已经在二楼报刊阅览室设立了廉洁读书专区专柜,为党员干部和广大读者提供廉洁书籍的现场阅读。

  2.举办廉洁图书读后感征文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在全市范围发动广大读者参加廉洁书籍读后感征文活动,扩大廉洁读书月活动的影响。

  3.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的阵地优势,举办专家学者廉政专题讲座、反腐倡廉图片展、播放廉洁主题电影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廉洁读书月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征文的相关事项。

  1.征文要求:内容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自主撰写,严禁抄袭,题目自拟;应征作品未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发表过,不能一稿多投;体裁不限,篇幅在3000字以内。

  2.征文对象:广大读者。截稿日期:2013年10月31日。

  3.来稿邮件标题中请注明“廉洁图书读后感”征文字样,征文请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并注明作者、单位、通讯方式和通信地址,来稿不退,请留底稿。

  4.投稿地址和邮箱:梅州市梅江区书山路1号梅州市剑英图书馆办公室,邮编:514011。E-mail: mzjytsglhx@163.com.

  5.评选方式和奖项设置: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征文进行评选,选出20篇优秀文章进行奖励,再从中挑选15篇送省参评。

  梅州市剑英图书馆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