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须知

  为维护图书馆的良好学习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读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图书馆规章制度,爱护图书资料,做文明读者。

  2、讲究仪表整洁、庄重,举止文明礼貌。

  3、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请勿随意搬动馆内设备和设施。

  4、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请勿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5、保持馆内安静、整洁。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请勿大声交谈;请勿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6、尊重工作人员,提倡文明用语,不说脏言恶语,不讥讽、辱骂他人。



借书须知

  1、 凭身份证进入外借书库借书。

  2、 进入书库前请将书包等物品放入寄包柜内,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若发现物品丢失,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寻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外借图书册数的限定:初始可借图书6册,可借册数依据积分管理规则变动

  4、 借阅期限: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

  5、 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除必须照价赔偿外,按照本馆图书年限要求,给予相应的罚款。

  6、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请妥善保管。如果遗失借书证,应立即到本馆挂失,挂失一个月仍未找到的,可到本馆外借书库申请补发。如不挂失而造成图书 遗失等情况,由原持证人负责。

  7、 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条形码是否齐全、是否有污损、撕割等情况,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告诉管理人员盖上“检查之章”之章,否 则还书时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责任由读者承担。

  8、 为保证架上的图书不混乱,选书时,如遇不需要的书,应随手将书放回原处或平放到书架空位、书车上,留待管理人员排架。

  9、 选好图书后,将书、证一起放在借书工作台办理借书手续。还书时直接将书放在还书工作台,无需使用借书证。

  10、请勿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书库,不得将书藏在衣裤内或从窗户等处丢出库外,违者以偷书论处。

  11、请保管好所借的图书,不得在书上涂写、撕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若丢失将按本馆的有关规定赔偿。

  12、自觉遵守馆内规章制度,爱护各种设施和图书资料,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严禁吸烟,做文明读者。